40元次!浙江新冠病毒抗体检验测试价格定了!这一些状况可用医保报销

来源:kaiyun.com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17 2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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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设立新冠病毒抗体检验测试的项目,并将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一、设立新冠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和新冠病毒IgM抗体检验测试的项目,试行价格均为40元/次。

  二、新增项目按甲类管理,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一、确诊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医生使用了非医保或者超适应症的药品或者服务项目,医保能报销吗?

  能报销。只要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确诊及疑似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服务项目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的,都可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甲类结算。

  二、如果在外地确诊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会因为在外地就医降低医疗费报销比例吗?

  不需要承担。发生的医疗费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四、医疗机构收治的外地参保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保费用如何处理?

  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五、2019年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原先要求1月份要报销完成,现在还能报吗?

  可以。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零星报销截止时间全省统一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你们可以选择疫情控制后办理相关业务。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该尽可能少出门减少疫情扩散,有慢性病长期在服药的人能一次多配点药吗?

  可以。医院能够准确的通过病人真实的情况,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比如我省去年出台的12种慢性病种和各市自行增加的病种,所有定点医院的单次处方用药量都可延长到12周,以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配药次数。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趋势,为避免就诊人员交叉感染,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以及医务人员执业安全,除原12种慢病外,省级医保参保人员确因疾病治疗需要持续用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可提供长处方服务,开具不超过12周的药品。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推出浙大邵逸夫医院、浙江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等3家医院试点互联网复诊配药服务,后续视情况再陆续扩大试点医院范围。

  1)登录医院网络站点平台(浙大邵逸夫医院入口:微信公众号“浙大邵逸夫医院”、“邵医健康”、支付宝生活号“浙大邵逸夫医院”,浙江医院入口:微信公众号“浙江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入口:浙里办互联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浙江省中医院”);

  参保人员具体操作中如有问题,可咨询试点医院或浙江省医保中心。3家试点医院的咨询电话分别为:浙大邵逸夫医院4006138688、浙江医院81595030、浙江省中医院87071635,浙江省医保中心咨询电线。